摘要: 在高寒草甸鼠害治理过程中, 因治理方式、强度以及环境的差异, 鼠类群落的变动表现出不同的特点。次生植被地区, 灭杀高原鼢鼠和高原鼠兔后, 经补播、封育、灭杀残存高原鼢鼠等综合治理, 5年内, 高原鼢鼠和高原鼠兔种群数量显著低于灭杀前(P < 0.05) , 根田鼠和甘肃鼠兔种群数量剧烈波动,鼠类群落多样性、均匀度指数年间波动大, 群落不稳定; 仅使用药物灭杀高原鼢鼠和高原鼠兔, 3年后, 高原鼢鼠种群数量与灭杀前无显著差异(P > 0.05) , 鼠类群落多样性、均匀度指数在灭鼠当年下降, 以后各年间变动不显著。原生植被地区, 使用药物灭杀高原鼠兔, 高原鼢鼠种群数量上升, 围栏封育措施, 对高原鼠兔种群的增长有显著的抑制作用(P < 0.05) , 但对高原鼢鼠作用不显著(P > 0.05) ; 单一药物灭杀高原鼠兔,鼠类群落多样性、均匀度指数无显著变化, 灭杀3年后, 高原鼠兔种群数量与灭杀前无显著差异(P> 0.05) , 高原鼢鼠显著增加(P < 0.05)。人工大量捕杀高原鼢鼠, 非围栏封育地区, 高原鼠兔种群显著增加(P < 0.05)。